释义 |
普通发票不可以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可以抵减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所谓抵扣只能将其列入成本和费用,从而降低利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额。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付款凭证;是证明经济活动的最原始凭证,也就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还是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和进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另外发票也是消费者维权的依据。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