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犯会不会具有生命权 |
释义 | 死刑犯在未被依法执行死刑前应具有生命权。 一、死缓要一直戴着脚镣吗? 死缓不需要戴脚镣。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警绳只可以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可以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该马上解除。 二、死刑后穿什么衣服能执行死刑 法律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时,对于死刑犯的服装没有规定。一般情况下,死刑犯是穿囚服去执行死刑的。若死刑犯有家属的,再最后会面时,家属有送相关衣物的,也可以穿家属送的衣物去执行死刑。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三、死刑犯会是植物人吗 死刑犯成为植物人还执行。因为植物人法律意义上是活人,没有死亡,所以适用死刑。因为适用死刑,对于死刑犯成为植物人是否还执行死刑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争议了。如果有两种情形都适用,那么适用从轻处罚的原则。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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