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租赁物的损坏和赔偿责任,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则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一般情况下,租赁物的损坏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但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如租赁物损坏系因正常使用导致,那么一般由承租人承担修理费用;若属于超出正常使用范围造成的损坏,则需承租人全部赔偿。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物的损坏和赔偿责任,但是不得排除恶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损害方承担的规定。 2.《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应当按照约定使用,并妥善保管租赁物。因承租人的原因,损坏或者灭失租赁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租赁物在租赁期内因正常使用而损坏,应当由承租人支付修理费或者按照约定方式处理;因承租人的过失或者其他原因损坏的,应当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当租赁物出现损坏后,具体需要支付多少费用,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但一般情况下,承租人需承担修理费用或全部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