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层着火损失有以下几种情况: 1、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灾损失,由放火人承担赔偿责任; 2、在使用火源的过程中过失造成火灾或者因疏于管理、违反职责造成火灾,由具有过错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财产所有人也具有过错,可以减轻失火人的责任;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火灾,没有过错人,由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损失。 高层的房屋发生火灾后,就要对火灾的责任进行认定,认定火灾的责任后由责任人负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因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由火灾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对于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下三种方式来处理: 1、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金额。 2、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损的具体物品及相应金额的,则可以要求责任方根据相应的证据进行赔偿。 3、如果无法提供损失具体金额的,则可以委托物价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