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泉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期限多久 |
释义 | 一、酒泉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期限多久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酒泉机动车驾驶证核发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十四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A3)、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的机动车驾驶证。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 第三十三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第三十四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四)《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0号)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1.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入境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2.临时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一定范围内行驶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3.临时入境后需驾驶租赁的中国机动车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与中国签订有双边或者多边过境运输协定的,按照协定办理。国家或者政府之间对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有互相认可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酒泉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办理时间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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