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失业金的领取首先应由公司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保局,然后失业人员携带离职证明和身份证去街道办事处进行失业登记,再去社保局表明求职意向、参加职业培训、提交失业证和身份证,经审核后等社保局的通知,对于审核通过的可领取失业金。 法律客观: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