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会贴封条,人民法院贴封条一般情况下就是被执行财产封存,保护债权人利益或有赃物嫌疑等。除此之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如检察、公安、税务稽查、质量监督、环保监查、工商管理、药食监管等部门也可以执行封条封存。封条在没有经过政府认同的情况下是不能撕的,可以到当地相关法律办事处进行调查,问明白缘由,按相关法律部门提示做处理。 一、物业封条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封条如果是执法部门贴的,具有法律效力。但物业不是执法机关。 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 行政机关贴封条的作用是固定证据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时间是有期限的,当取证完毕或到达期限后应给予解封封条。而司法机关的封条是权力限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时间可以很长。 二、私自撕封条有处罚吗 私自把封条撕了相当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