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低于40%。但是如果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 购房贷款 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 住房公积金 委托贷款 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客观: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二条 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