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可以起诉多久? |
释义 |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出现的情况下,需在第一次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但是,如果在六个月期间有新情况、新证据出现的话,随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吗? 起诉离婚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一般是六个月之后再起诉,如果在六个月之内具有新证据、新理由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不受该6个月的时间限制,随时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等。 第一次起诉离婚多久开庭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久才可以开庭,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只规定审理期限,为三到六个月。在实践中,一般是起诉后一个月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第二次又没判离,第三次起诉要多久? 当事人第三次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判决准予离婚,且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判决生效之后才能离,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且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新理由或新事实,必须在第二次判决后六个月后才能第三次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怎么做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手续:1、写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8、判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第二次起诉要多久才起诉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第二次起诉要多久才起诉?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需要在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一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起诉离婚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的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第二次起诉要6个月才能起诉,但是有新情况或新理由的,比如在这6个月之内遭受到了对方的家暴或者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出轨行为,诸如此类的情形,即便不够6个月也可以重新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律师费费用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离婚官司的律师收费在3000元-30000元之间,不同城市的律师费用差别很大,如果案件涉及的财产金额较高,还会按照财产的标的按比例来收费,一般是0.5-2%之间,比如200万元财产的离婚案,律师费2万元到10万元,具体可以和律师谈。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三)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案件的,或者代理仲裁案件,或者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书的,按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下浮不超过50%的优惠。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按标的额以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如果是双方当事人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处理,在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收集相关的证据,或者为自己起诉应诉。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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