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
释义 | 原告当事人第一次提离婚诉讼的,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应该在间隔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但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该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以下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向不具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 二、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 第二、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包括女方产后婴儿死亡; 第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这种情况主要指女方早产、人工流产之情形。 (二)、原告不得再提出离婚的情形 第一、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离婚纠纷可以撤诉吗 离婚纠纷可以撤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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