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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者对他人假冒、伪造、拼装的产品及走私产品,是否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释义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法律规定来看,生产者只对其制造的产品和行为负责,被假冒的企业对假冒、伪造、拼装的产品,不应承担产品责任。走私的产品是生产者生产的,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从谁生产、谁负责的角度来看,生产者应承担责任。但是,但为了维护国际经济贸易秩序、海关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利益,应由走私产品的国内销售者承担法律责任,生产者不承担走私产品的质量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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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