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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 合并 单独
释义
    

法律主观: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是 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需要向税务机关自行纳税申报的项目之一。现行政策法规规定,如果两家公司由同一税务机关管理的,则在取得两处工资、薪金所得的次月15日前,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两家公司不是同一主管税务机关,你则有权选择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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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4: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