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系安全带罚款多少分 |
释义 | 开车不系安全带扣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驾驶人扣2分,同时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都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法律分析 开车不系安全带的扣2分,根据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扣2分,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拓展延伸 违反安全带规定的交通违法罚款标准 违反安全带规定是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罚款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而言,违反安全带规定的罚款金额在100元至200元之间。然而,具体的罚款金额还需要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确认。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未系安全带不仅仅是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它给驾驶人和乘车人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因此,我们应该始终牢记安全带的重要性,确保乘车人员都正确使用安全带,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结语 安全带的使用是一项重要的交通安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驾驶人将扣除2分。违反安全带规定不仅会面临罚款,更重要的是给驾驶人和乘车人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我们应该时刻牢记安全带的重要性,确保乘车人员都正确使用安全带,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之日起,每月查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核发校车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六条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五十八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应当在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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