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法定程序 |
释义 |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如下: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等等。 一、田地抵押合同样本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1、抵押宗地基本情况 本宗地座落于镇(乡)村(集镇、社区)街号,甲方于年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公用()字第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m2,用途为,使用年限为年,使用终止日期为年月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m2。 2、抵押贷款情况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额为人民币元,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元,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元,抵押期限为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记的批准之日起计算)。 3、双方权利和义务: 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4、违约责任 5、其它 二、划拨性质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房子有房产证,土地性质是划拨的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终止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应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经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 三、集体土地证能质权吗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不可用作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2、特殊情况,可以抵押: (1)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2)第36条规定: 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第三款: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特别说明:现在我国正在搞试点,在试点地区,正在开展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如果当地正在搞试点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只有使用权不能向银行做抵押贷款的,没有独立的产权。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的土地是可以向银行做抵押贷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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