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雇用工程师并委托他全权履行发包人的合同责任。 2.发包人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做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做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3.及时做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做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4.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5.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6.按解析所说为发包人和工程师对各承包人和供应商的工作协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