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受害人的损失价值?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赔偿案件中,受害人需证明自己的损失价值,以便法院作出合理赔偿。具体证明方法因案件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损失的事实及其原因、直接损失的具体金额、间接损失及其发生原因、其他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主张其权利或者事实关系的,应当举证;对方是否举证,不影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赔偿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原告主张的损失应当存在,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能够经过合理推论证明,并具体明确损失数额。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实现承包合同价款权的损失,包括利润、利息、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与实现权益有关的费用等。 证明受害人的损失价值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如果无法获得足够证据,法院可能不予支持受害人的赔偿要求。因此,当事人应妥善保留与损失有关的证据,如相关凭证、证明文件、事故现场照片或视频等,以充分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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