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故车辆一般在十五至六十日内能取出。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自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一般交管部门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日,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 10日可以出事故认定书。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