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交通事故多久可以取车回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可以在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检验报告后的五日之内把车开回。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一、保全汽车如何操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规定,依法扣留肇事车辆;扣留肇事车辆法定事由收集证据所收集证据主要表现形式《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由交警部门委托车辆技术检验机构法定期限内作出《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 交警部门收《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之日起二日内有义务《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随无其扣车事由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及扣押物品规定发还肇事车辆。 二、交通事故人伤拖车费需要支付吗 交通事故人伤拖车一般不费需要支付,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晚多长时间出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晚是10天出具,若是需要检验的,则在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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