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多久才能拿回事故车 |
释义 | 被扣事故车一般三十五日内可以拿回来。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一、车祸后提车需要双方都在场吗 车祸后提车不一定需要双方都在场。事故后车被扣押主要是要给汽车做鉴定,提车有以下两种方式:1、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走简易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后立即放车;2、按照司法程序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二、交通事故扣车放车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被扣车,放车的条件如下: 1、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2、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交通事故认定通常需要经过的程序有: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三、伤者不签字交警一直扣车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到期限的,交警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跟伤者不签字基本没关系,如果交警一直扣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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