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有两种可能:一是被告人已经提前把财产转移了;二是本身确实没有财产。 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名下没有财产,只能等待有财产了才能执行。 也就是说,可以在被告有财产或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再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