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刑事拘留之后谅解书有用,取得被害人谅解是量刑的参考。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的,情节不严重的可不作刑事案件处理,取得谅解后,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