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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禁毒宣传存在的问题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有些地方政府对禁毒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宣传对象针对性不足。
    3、宣传内容陈旧。
    4、禁毒宣传时间过于集中。
    5、禁毒宣传片面化。
    6、禁毒宣传“六进”工作参差不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禁毒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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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6: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