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4)若买方是港澳台认识,需要提供港澳身份证或者个人护照、房屋买卖契税完税证明,台湾认识需要出示通行证、契税完税证明、注满拘留证明(例:在北京购房需要在京满一年的居留证明,不同城市规定不同); (5)若买方是外籍人士,需要携带个人护照译本公正、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注满居留证明; (6)若过户给未成年人,需要提供监护公证,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公证监护人必须到场,未成年人可不到场。(如果未成年人的户口跟父母一起且互助式父母,只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即可); (7)若买方是现役军人或者武警家庭,需要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团级以上部门开具的家庭证明; (8)过户给多个人,需要接受过户的人携带所有过户接收人的身份证原件,全部人员到场或部分人员携带未到场的人手写委托书办理过户。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 (1)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所有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家庭满五唯一住房,需要卖方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2)如果是房产是继承过户得来的房产,卖方还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不能到场办理过户,如何委托过户? (1)买方本人不到场,需要委托给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受托人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2)买方配偶不到场,需要携带其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进行办理; (3)卖方本人不到场,需要委托有行为能里的成年人,然后由受托人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公证授权委托书。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在办理二手房过户的时候,需要买卖双方一同前往办理,而此时针对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在具体办理过户的时候需要的材料也就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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