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收房的“三书一证一表”指:开发商承诺质量和保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技术指标的《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验收凭证的《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综合验收凭证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向主管部门上报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