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法虚假注册可以撤销吗 |
| 释义 | 公司设立的时候,如果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出资是虚假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由工商管理部门撤销公司登记。 一、自己不知情成为股东怎么办 自己不知情成为股东可以在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下要求更正。 在不知情下,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显然是对方违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以取得公司登记,可以要求对方主动改正,如对方不予理会,可以向工商局举报并申请撤销公司登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公司设立瑕疵有哪几种情形 瑕疵设立公司的常见情形有: 1、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例如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伪造他人签名取得公司登记,冒用他人住所作为公司住所等; 2、发起人资格受限,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属于公益性社团组织; 3、股东出资不合法,如资产评估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 4、公司章程不合法,如记载事项不全或不实; 5、设立程序不合法,如股份有限公司未开创立大会。 三、公司设立时哪个来承担法律责任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自己的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发起人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虚假出资,如未支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其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