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 |
释义 | 离婚案件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在于:1、审理程序不同:一审和二审是两种不同的审理程序;2、审理期限不同:一审的审限是6个月,二审对于判决的上诉,审限是3个月;3、审理的内容不同:一审审理的内容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的审理内容则是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此外,只有对一审结果不服并上诉,才有可能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是终审程序。 一、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的程序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二、民事二审程序的特点 民事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相比具有的特点: (1)适用的审级不一样。第二审程序是由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对第一审不服而上诉的案件的程序。同一个案件的第二审法院和第一审法院是上下级的关系。 (2)程序发动的原因不一样。一审的发动是因为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法院对争议案件的审判权,第二审程序的发动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与法院行使法律规定的上级发扬对夏季法院的监督权。 (3)程序设立的目的不一样。一审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二审除了一审的目的之外还包括了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目的。 (4)审理期限和方式不一样。第一审案件法院必须开庭审理,二审的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审理的期限:一审期限是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简易程序为三个月。二审的期限为,对判决不服的为三个月,对裁定不服的为30天。 (5)裁判的效力不一样。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定和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对一审的判决和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不能提出上诉的裁定一经宣告立即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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