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n+3的赔偿规则如下: (1)用人单位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给员工正常的经济补偿金后,还额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中n是指员工的工作年限,3是指三个月的额外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该支付补偿金。 以上就是n+3赔偿的计算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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