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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证据如何举行?
释义
    行政诉讼中关于举证的规定是: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应当提供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和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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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