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能自行协商 1、发生交通事故后能自行协商情形如下: (1)在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 (2)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 (3)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无争议; (4)车辆可以自行移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出车祸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 3、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在那里修,无责方修好车可任意离开,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 4、修好车后,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