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原车主(或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