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过户必须本人吗 |
释义 | 房产过户可以不用本人到场,可以委托办理。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要持有委托公证书才能代替委托人办理。如果受托人只携带了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是不可以代替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房产持有者持有房产代表着他拥有了该不动产的相关权利,一旦将房产过户,相关权利也会消失。为了保护房产拥有者的财产安全,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或者由受托人持公证后的委托公证书代替委托人签字办理。 一、公证委托时受托人是否去公证处 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 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 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买房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流程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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