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涉及的法律有哪些 如果是因为看中你的手机而进行的强行没收则违反了国家的四部法律,分别是:《 民法典 》、《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严重者算是侵犯当事人的私隐。 (一)《民法典》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当事人合法动产,当事人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二)《民法典》:当事人有权对当事人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三)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民法典》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四)《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 物权 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 (五)《民法典》中还规定了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当事人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 二、没收手机是侵犯财产权吗 孩子的手机大多数都是家长给予的,并且孩子十八岁之前家长作为其监护人也拥有一定协助管理其所谓的“个人财产”的权利。 公民个人所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利,是公民个人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在中国,公民个人所有权分为两类:即公民个人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公民个人生活资料所有权。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 【 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三、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否犯法 教育机构有管理和教育学生的权利,如果学生沉迷于手机,影响学习,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并事后返还的,是合理合规的。但若构成非法侵夺占有学生财物的,则是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学校没有这种权利,行政机关才有没收和暂扣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