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需要的条件有:
 1、有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
 2、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3、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
 5、其他条件。
 一、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自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3、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4、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主体结构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竣工条件。
 二、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工程主体应具备的验收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必须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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