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期剩余不到一年是去监狱执行。 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监狱的功能是: 1、惩罚功能,指国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罚的条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 2、改造功能,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 3、防卫功能,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防止其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应; 4、特殊预防,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剥夺其人身自由,使其与社会隔离,失去再犯罪的条件,以防止服刑期间重新违法犯罪。 监狱的一般属性是: 1、监狱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监狱的阶级性是监狱的根本属性; 2、监狱具有严厉的惩罚性。监狱具有镇压敌对阶级和敌对势力的反抗和破坏、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惩罚是刑罚所固有的属性,是维护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的专政工具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