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山市兼职律师执业许可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保山市兼职律师执业许可流程怎么走 申请: 可直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1、在云南律师工作管理系统中注册本人律师账号(选择在云南省未取得执业证书); 2、提起执业申请(务必规范、完整填写申请表所载内容,上传照片须符合要求); 3、通过邮政EMS将本人照片一张寄至“昆明市滇池路219号云南省司法厅收发室转律师工作处”(为避免丢失,务请通过邮政EMS投送,未按此要求者,不予办理)。 受理: 州、市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在线审查): 1、申请材料(包括附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线上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或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 受理申请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委托县级司法局进行核实。 审查: 省司法厅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线上报送的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在云南司法行政网“律师工作相关栏目上公示。 决定: 准予执业的,省司法厅自作出准予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向申请人颁发证照;不予许可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送达: 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公开: 省司法厅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云南司法行政网“双公示”栏目上公示并推送至“信用云南”。 二:保山市兼职律师执业许可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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