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券市场犯罪既遂的刑罚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犯本罪的个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将被判处罚金,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根据前述规定受到处罚。 法律分析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证券市场犯罪既遂的刑罚规定与司法实践的关系研究 《证券市场犯罪既遂的刑罚规定与司法实践的关系研究》是对证券市场犯罪既遂的刑罚规定与司法实践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深入研究的论文。在证券市场中,犯罪行为的既遂性质对于刑罚的确定具有重要影响。本研究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既遂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及量刑标准,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探讨刑罚规定在实际应用中的适用性和效果。通过研究,可以为完善证券市场犯罪既遂的刑罚规定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司法实践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结语 本研究对证券市场犯罪既遂的刑罚规定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具体案例,探讨了刑罚规定在实际应用中的适用性和效果。犯罪行为的既遂性质对于刑罚的确定具有重要影响。研究结果可为完善证券市场犯罪既遂的刑罚规定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司法实践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条 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交易所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允许非会员直接参与股票的集中交易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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