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济南机场最新防疫规定如下: 1、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济,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济,如确需出行旅客,应持有48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在登机前接受查验; 2、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级市机场,在登机前查验前往济南旅客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暂缓入济返济; 3、未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级市机场,在登机前查验14日内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旅客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暂缓入济返济; 4、境外回国隔离期满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特殊人员,到达济南机场后前往济南市驻场接机专班登记,按照属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5、直辖市的地级市为其区、市、县。香港和澳门地区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名录请关注政府通报或查询各级疾控部门门。温馨提醒:请旅客朋友们在预订机票时及时了解目的地机场的疫情防控政策,以免影响行程济南机场将根据各地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和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