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宪法解释的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解释宪法应以符合制宪目的为原则。以符合宪法目的为原则可以保证解释结果与宪法规范真正内涵的一致性; 2、解释宪法应以依法解释为原则。如果宪法解释过程违反了规定的程序或规则,则将影响其法定的效力; 3、解释宪法应以宪法精神和基本原则为指导原则。这样才能更准确地把握宪法规范的法治内涵,而不偏离宪法的意旨; 4、解释宪法应以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为原则。一方面使宪法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使宪法能够促进社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引领社会的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