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2、不交诉讼费。当事人起诉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诉讼费的,又没有提出缓减免交申请,经过法院催告仍不交纳的,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 3、原告拒不到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 4、原告中途退庭。原告按时参加庭审,但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36条规定) 6、一审宣判或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当事人要求上诉,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0条规定)。 一、原告主动撤诉后,还能否到法院再起诉? 1、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法院按照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个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14条第一款规定) 2、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申请撤诉后,再重复起诉的,法院不受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38条规定) 3、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后,再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10条规定) 4、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需要经过6个月后,法院才可以受理。 二、原告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人的身份基本情况,比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2、被申请的身份基本情况,比如比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3、申请请求:请求撤回某某某案件号案件的起诉。 4、申请原因要写清楚,比如原告和被告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故申请撤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