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终结案件原告撤诉被告不同意撤诉 |
释义 | 如果原告撤诉,被告不同意,处理方式是: 1、如果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申请撤诉,虽然被告不同意的,法院一般情况下仍应该准许撤诉。 2、如果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宣判之前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具体是否准许撤诉要由法院根据情况来裁定。 被告不同意原告撤诉处理方式如下: 在一审案件中,撤诉是原告的权利,原告行使权利的时候,无需经过被告的同意,只由法院加以审查,只要符合法定撤诉条件的,法院都会裁定准许; 在二审案件中,撤回上诉是上诉人的一项权利,分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只有(一审)原告一方提出上诉人案件,在二审过程中,上诉人(一审原告)提出撤回上诉时,无需经过被上诉人同意,由法院审查,符合法定撤回上诉条件的,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 如果一审原、被告双方不服原判,均提出上诉了,在二审过程中,上诉人(一审原告)提出撤回上诉的,对方(一审被告)不同意撤诉的,法院审查后,认为上诉人(一审原告)撤诉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继续审理,此时上诉人为一审被告,已经撤诉的一审原告为被上诉人,继续参加二审法院审理。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最希望看到的结果是当事人提出撤诉,这样案件就结束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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