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交易? |
释义 | 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但需满足条件:卖方需拥有全部产权,单位无特别限制条款。需取得房产管理部门许可。集资房改变住房建设制度,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承担。房地产转让需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同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卖方(拥有人)是否有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需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拓展延伸 集资房的法律地位及相关交易限制 集资房是指通过集体或个人筹集资金建设的房屋,其法律地位与普通商品房有所不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资房属于非商品房,不具备商品房交易的自由性。其交易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集资房不能随意买卖,需要符合特定条件和程序,如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其次,集资房的交易价格受到限制,不得高于成本价或政府指导价;再次,集资房的交易双方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如集资房购买者必须是集资参与人或其亲属。总之,集资房的法律地位及相关交易限制是为了保护集资参与人的权益,确保房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稳定。 结语 集资房作为一种非商品房,其交易受到一定限制。卖方必须拥有全部产权,并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如取得房产管理部门的许可。此外,集资房的交易价格受到限制,交易双方也必须符合特定条件。这些限制旨在保护集资参与人的权益,确保房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进一步规定了房地产转让或变更的登记程序。了解集资房的法律地位及相关交易限制对于房产交易的各方都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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