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法典对公司法人是否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没有作出规定。但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民法典中规定解散公司的事由是:(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