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动产抵押自合同签订时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合同生效时动产抵押就是一种担保方式,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动产抵押合同。 一、不动产抵押人未登记优先受偿登记这种行为合法吗? 不可以。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生效,未登记抵押权不生效,及无法享有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所以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均无法享受。如果依照相关法律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二、范本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质权需要登记对抗吗 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最好还是要去办理动产质押办理登记。根据质押的标的不同,可以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办理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