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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的户口怎么处理
释义
    离婚的户口的处理如下:
    1、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就可以迁回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或前妻分开,单独立户;
    3、再婚后再迁;离婚后再婚,需要迁移户口的,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先向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4、不迁出;双方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保留在现登记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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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4: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