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到期后合同还有效吗? |
释义 | 租房合同到期是没有效的。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一、店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店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将房屋交给出租人。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签租赁合同或续签租赁期限,则按双方约定处理。租赁合同未续签,超过租赁期限仍实际使用的,视为双方同意继续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承租人应当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二、合同到期租户不搬也不给租金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房客不走的,解决方式具体如下: 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房屋出租有没有年限限制 有年限限制。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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