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 2、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交所需材料3、受理机关进行审核:(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地告知不合格原因2)审核合格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