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购买的重疾险条款中未列明特定的排除条款,且冠心病不属于保险合同中排除的疾病,则保险公司不能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当明确保险责任,约定保险事故的范围、标准和程度。” 2.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不得免除未约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事故。” 3. 《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人应当就保险事故通知书或者理赔申请书向申请人出具答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理赔、拒绝理赔或者向申请人要求补充其它必要的资料。” 4.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保险人责任的范围、标准和程度;未经投保人同意,保险人不得免除保险责任;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出具答复,理赔或者拒绝理赔。” 综上所述,如果购买的重疾险中未列明排除冠心病这一疾病,并且在保险合同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能拒绝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无故拒赔,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