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的缴纳是由职工个人出一部分、用人单位出一部分;在社保缴费达到一定的年限后,享受社保带来的福利待遇。不过,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社保缴费年限并没有满足法定要求,这会影响到他们的社保待遇。一、退休时社保缴费年限不够的处理办法三种方法解决:1、办理延迟退休,继续缴纳社保至缴费满15年,而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2、将社保转为新农合。3、一次性补缴社保满15年。二、一次性补缴社保满15年,所适用的人群一次性补缴社保并不是所有人都适用的哦,这里针对的是哪些距离社保缴费15年年限较近的人群,比如差个一两年、两三年一次性补缴满15年都不是问题,如果您到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才4、5年这就不适用一次性补缴满15年了(这些只针对部分地区,详情咨询当地社保局)。三、社保费用的缴纳15年是否合算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高低是有以下四大因素决定的:1、缴费年限;2、缴费基数;3、退休年龄;4、社平工资;对于那些一次性补缴社保年限满15年的小伙伴们而言,虽然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是相对于那些一直在缴纳社保的人群,养老金肯定是会有所差异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时:由于时个人一次性补缴社保年限满15年,那么这笔费用全部都是要个人承担的(包含企业缴纳部分),因此个人一次性支付补缴社保费用相对于在公司累计缴满15年肯定是不划算的,当然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您一直都是个人在全额支付社保费用那么也就无所谓划不划算了。退休时社保缴费年限不够的处理办法有三种:办理延迟退休,继续缴纳社保至缴费满15年,而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将社保转为新农合;一次性补缴社保满15年。 法律客观: 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领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企业职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包括:1、正常退休条件为:凡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履行了缴费(指用人单位和个人同时足额缴费)义务,符合上述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的,由企业或从事养老保险业务的授权经办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7月23日印发的《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凡建立个人账户后参加工作(含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原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地方统筹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其月基本养老金构成如下: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其中: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建立个人账户当年至职工退休上年度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职工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于每年7月1日执行。全部缴费年限,即职工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月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办法》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应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