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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释义
    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可请求交警快速处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警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于这类交通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等候交通警察处理的情况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标划现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五)一方逃逸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车辆无号牌的;
    (二)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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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