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法院传票不去会怎么处理1、法院传票不去的处理方式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1)如果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2)如果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缺席判决;(3)如果是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如果经传票后仍然无故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法院传票送达的方式有哪些法院传票送达的方式如下:1、直接送达,是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2、留置送达,是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4、邮寄送达,是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5、转交送达,是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收到开庭时间不方便的传票,能否申请法院延期开庭? 法律分析:法院开庭的时间可以申请改期或延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法院传票延期开庭最长能延期多久? 法院延期审理一般多久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延期时间需参照案情而定,一般延期是不外乎几个原因,当事人一方为收到传票;由当事人提出延期申请;法院为查明事实调取资料等等,总之延期开庭,法院会重新给各方当事人送达传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如果开庭被告不去,会怎样 法院开庭,当事人应该到场。如原告无理由不到庭,法庭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理由不到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收到传票开庭时间不方便,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吗? 法院传票开庭时间已定,如果有特殊情况出现,可以更改,延期审理。法院开庭的前提是,需双方当事人均亲自签收开庭传票或代理人代为签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要保证各方的诉讼权利,否则即是程序违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收到传票开庭的时间不方便,可以申请法院延期开庭吗? 法院传票开庭时间已定,如果有特殊情况出现,可以更改,延期审理。法院开庭的前提是,需双方当事人均亲自签收开庭传票或代理人代为签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要保证各方的诉讼权利,否则即是程序违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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